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盐、鸡粉调味料、味精、食用动物油脂、食用植物油、麦芽糊精、海鲜粉调味料、白胡椒粉、白砂糖、豆豉、郫县豆瓣、辣椒、枸杞、花椒、丁香、八角、月桂叶、脱水香菇、生姜、复合调味料、孜然粉、草果、豆蔻、高良姜、大蒜为原料,根据口味不同选用不同的原料配制,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经选料、配制、炒制或熬制、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用于调制火锅汤的调味料。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8-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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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8-06-09 |
颁发部门 | 内蒙古小肥羊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1-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