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禽产品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或不添加亚硝酸钠、乙基麦芽酚、红曲米等食品添加剂,选择性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香辛料、白砂糖、味精、鸡精、鸡粉、酱油、黄酒、香醋、白醋、糟卤等辅料,经原辅料验收、解冻、清洗、配料、投料、腌制(或不腌制)、熟制、冷却、调制(或不调制)、包装、杀菌(或不杀菌)等工艺制成的熟肉制品。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8-06-15 |
---|---|---|---|
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8-06-15 |
颁发部门 | 上海凡香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