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人工种植五年及五年以下)、薏米、枸杞子、龙眼肉、酸枣仁、砂仁、牡蛎、黄精、莱菔子、山楂、覆盆子、藿香、鱼腥草、葛根、陈皮、羊肚菌、桑椹、杜仲雄花、姜黄、乌梅、栀子、蒲公英、决明子、金银花中的多种为主要原料,经水煮提取,再加入麦芽糊精、牛磺酸、维生素C、维生素E、维生素B1、维生素B2、烟酸、甜菊糖苷、低聚木糖中的多种,经粉碎、混合搅拌、制粒、干燥、包装加工而成的固体饮料。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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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1-08 |
颁发部门 | 河南灵草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