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黄豆)、黑豆、青豆、花生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挑选、水浸泡、清洗、磨浆、滤浆、加入或不加入玉米淀粉、煮浆【加入或不加入复配豆制品消泡剂(聚二甲基硅氧烷、二氧化硅、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低亚硫酸钠、D-异抗坏血酸钠、玉米淀粉中的一种或多种】、注浆、揭皮、成型、分切或不分切、烘干或晾置或半烘干、蘸(喷洒)或不蘸(不喷洒)【盐水(食用盐、生活饮用水)、食用酒精中的一种或两种】、烘干(或晾置)或不烘干、包装、冷冻或不冷冻、装箱加工而成的非即食腐竹、豆油皮及制品。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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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1-14 |
颁发部门 | 内黄县齐腾豆制品厂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