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禽肉、畜禽副产品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进行拼配,添加或不添加淀粉及淀粉制品(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配以或不配以蔬菜、食用菌、豆类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干制品、酱腌菜、食用藻类、调味料(白砂糖、食用盐、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味精、香辛料、调味料酒),经预处理、加工烹制、冷链贮运、开袋即食或经简单加热即可食用的方便食品。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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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2-20 |
颁发部门 | 广州市江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卓味家禽加工厂 | 废止日期 | 2022-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