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类(大米、小麦、玉米、燕麦、荞麦、小米、高梁等)、豆类(大豆、红豆、绿豆、白扁豆、芸豆等)为主要原料,加或不加药食两用食品(薏苡仁、百合、芡实、莲子、枣、山药、枸杞子、山楂、桂圆、白果、杏仁、黑芝麻、茯芩等)及坚果(花生仁、桃仁)葡萄干、甘薯、脱水蔬菜等辅料,经选料、干燥、按一定比例调配、包装等工艺而成的粮食制品。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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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2-03 |
颁发部门 | 重庆市九龙坡区耀帝食品厂 | 废止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