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茶叶为主要原料,添加柑(包括新会柑和新会小青柑)、桔、柠檬、新会陈皮、新会柑皮、新会小青柑皮、人参(人工种植)、干制三七花、菊花、山楂、紫苏、荷叶、鱼腥草、甘草、橘红、百合、藿香、龙眼肉、白芷、桑叶、金银花、重瓣红玫瑰、茉莉花、麦芽、红枣、枸杞子、蛹虫草、辣木叶、薄荷、姜粉、桂花、水果、库拉索芦荟凝胶、决明子、杏仁、冰糖、白砂糖、玉米须、槐花的其中一种或多种,经处理、加工、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含茶制品。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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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3-20 |
颁发部门 | 江门社德陈皮茶业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