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HY 0001 S-2019 料酒味复合调味液
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发酵酒、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主料,以香辛料、食盐、味精为辅料,选择性添加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琥珀酸二钠、焦糖色、甘草酸三钾、苯甲酸钠、山梨酸钾),食品用香精,经调配制成具有独特风味,烹调用非即食调味品料酒味复合调味液。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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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3-29 |
颁发部门 | 沈阳市洪源调味品厂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