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加入小麦粉、酱油曲种(曲霉菌)进行制曲后与盐水混合成稀醪,再经发酵制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的液体调味品,再添加或不添加食糖、淀粉糖、山梨酸钾、苯甲酸钠、谷氨酸钠、三氯蔗糖、5’-呈味核苷酸二钠、安赛蜜、焦糖色(普通法、亚硫酸铵法),经调配、包装制成的高盐稀态发酵酱油,本品可作为烹调酱油,也可以做食品加工用原料。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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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4-10 |
颁发部门 | 鹤山市东联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