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玉米淀粉、小麦粉、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鸡肉、猪肉、牛肉、鸡粉调味料、排骨粉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香辛料、大米、酵母抽提物、辣椒干、番茄、大蒜、植物蛋白、麦芽糊精、食用植物油、食用动物油脂、芝麻、植脂末、5’-呈味核苷酸二钠、琥珀酸二钠、柠檬酸、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ß-胡萝卜素、姜黄、柠檬黄、日落黄、红曲红、焦糖色、辣椒红、二氧化硅、安赛蜜、阿斯巴甜、山梨酸钾、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卡拉胶、瓜尔胶、食品用香精为原料,经粉碎、混合过筛、烘干或不烘干、包装加工而成的固态调味料。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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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4-25 |
颁发部门 | 揭阳市普侨区正昊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