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风味植物饮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菊花、乌梅、雪梨干、甘蔗、鲜白茅根、柚子原浆、桑叶、金银花、栀子、槐花、荷叶、山楂、橘皮、甘草、淡竹叶、蒲公英、罗汉果、生活饮用水为主要原料,以冰糖、甜蜜素、柠檬酸、山梨酸钾、甜菊糖苷为辅料,经加工处理、调配、煮制、杀菌、灌装等工艺制成的风味植物饮料。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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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5-08 |
颁发部门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黄若鹏凉茶加工场 | 废止日期 | 2022-0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