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蛋白(块状蛋白)为原料,经复水、脱水,煮制[香辛料(八角粉、姜粉、白胡椒粉、辣椒粉、洋葱粉、桂皮粉、花椒粉、肉豆蔻粉、小茴香)、五香粉(砂仁、丁香、豆蔻、肉桂、山奈)]或不煮制,干燥(或不干燥)、二次调味[大豆油、食用盐、白砂糖、料酒、酿造酱油、谷氨酸钠(味精)、鸡精调味料、芝麻、花椒粉、五香粉(砂仁、丁香、豆蔻、肉桂、山奈)、辣椒粉、食品用香精(猪肉香精、牛肉香精)]、包装、杀菌、加工而成的具有一定组织状态(或纤维结构)的大豆蛋白制品。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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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4-23 |
颁发部门 | 安阳市金佰佳工贸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