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是以葵花籽油、菜籽油、大豆油、玉米油、芥花油、橄榄油、花生油、芝麻油、茶籽油、米糠油、葡萄籽油、亚麻籽油、椰子油、棕榈油、棕榈仁油中两种或两种以上原料,按照一定比例调配,并添加或不添加营养强化剂维生素A、复配食品添加剂,然后灌装、包装而制成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二)(以下简称产品)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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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6-01 |
颁发部门 | 佳格食品(中国)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