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磨粉)、小麦淀粉、花生(磨粉)、玉米(磨粉)、食用大豆粕(磨粉)、大豆蛋白粉为原料,通过挤压、膨化的方法加工而成豆制品,经过熟制、脱水后,加入经加热大豆油、菜籽油、亚麻籽油、芝麻、辣椒(磨碎)、孜然(磨碎)、花椒(磨碎)、八角(磨碎)、白砂糖、食用盐、谷氨酸钠(味精)、5’-呈味核苷酸二钠、山梨酸钾、泡椒、黑胡椒粉、食品用香精(藤椒油、咸味香精、卤肉香精、鸡肉香精、牛肉香精、黑鸭香精)中的几种进行搅拌调味、包装、杀菌等工艺制成的不同风味调味大豆组织蛋白。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6-14 |
---|---|---|---|
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6-14 |
颁发部门 | 安阳市福瑞沃菌业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