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传统绿茶、传统绿茶原料(茶树新梢的芽、叶、嫩茎)中的一种为主要原料,以花椒、花椒叶中的一种为辅料,经对传统绿茶原料(茶树新梢的芽、叶、嫩茎)和花椒叶称量配料、杀青、揉捻、干燥,或对所用原辅料直接进行称量配料、粉碎(或不粉碎)后,再进行混合、烘干(或不烘干)、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茶叶含量≥70%的花椒调味茶。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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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6-18 |
颁发部门 | 河南省神州神药业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