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 1424-2019 农村生活
污水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
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一般要求、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本标准适用于除城镇建成区以外的500m2/d以下规模(不含)的农村生活
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混有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废水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相关公告:贵州省市场监督局、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农村
生活污水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的公告(黔市监公告(2019)104号)
中实仪信网标准中心属于实验室仪器行业技术交流的非赢利性网站,本站的所有标准资料,都来自于网络和实验室同行,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技术及版权问题;
如本站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
中实仪信网联系。联系邮箱:ytanmiya@163.com 联系QQ:
。
在本站下载的所有标准资料只作为实验室仪器同行的交流学习之用,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勿作他用。正式场合使用请购买正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本站不保证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使用本站文件造成损失,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