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36-2002 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四乙基铅、乙基液或高浓度乙基汽油引起的急性中毒。非职业活动中接触四乙基铅、乙基液和高浓度乙基汽油引起的急性中毒亦可参照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GB11503-1989 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标准类别 | 其它国内标准 | 发布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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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状态未知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
颁发部门 | 暂无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