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64.20-2020 用水定额 第20部分:调味品与发酵制品
本文件规定了调味品与发酵制品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用水定额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酱油、食醋、酿造酱、复合调味料、调味料酒、腐乳和酱腌菜等调味品与发酵制品生产企业用水管理,其他调味品与发酵制品生产企业用水管理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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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行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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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即将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21-04-01 |
颁发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废止日期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