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防止或避免人员接触工业环境中空气传播的有害物质的固定式工业用局部排气通风(LEV)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目的的局部排气通风(LEV)系统:
-舒适通风;
-作为工业过程的一部分输送空气;
-不以保护人员为主要目的的油漆橱;
-节约能源;
-特殊用途、特殊净化和特殊防护要求。
标准类别 | 行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8-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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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8-12-01 |
颁发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废止日期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