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的术语和定义、水质指标、采样与监测、安全利用。
本标准适用于冲厕、车辆冲洗、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等杂用的再生水。
本标准代替GB/T 18920-2002。相关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等186项国家标准的公告(2020年第4号)。
标准类别 | 行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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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21-02-01 |
颁发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废止日期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