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现有水质净化厂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水质净化厂新建、扩建或提标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其他污水或初期雨水等处理设施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相关公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规范》等2项地方标准的批准发布公告(2020年第8号(总第26号))。
相关公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规范》等2项地方标准的批准发布公告(2020年第8号(总第26号))。
标准类别 | 行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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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即将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20-06-01 |
颁发部门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废止日期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