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集约化鹅场粪污处理方法,包括粪污收集与贮存、固体粪便处理中堆肥场地的设计、好氧堆肥、发酵完毕后处理、污水的处理中格栅、集水池、固液分离、水生植物塘的设计,以及水生植物的选择、采收、饲用及注意事项等。
本标准适用于集约化鹅场和规模养殖户。
相关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公告(2019年第4号)。
相关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公告(2019年第4号)。
标准类别 | 行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8-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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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即将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8-05-16 |
颁发部门 |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废止日期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