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贮藏用鲜卫青萝卜的质量要求、采收要求、包装、预冷、标识、贮藏、出库、运输和销售。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秋冬季采收的卫青萝卜的低温物流保鲜。
相关公告: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产品生产环节追溯编码规范》等天津市地方标准的发布通告(第124号)。注:公告标准号为2018,天津标准化研究院公布的标准文本为2019,暂以文本为准。
标准类别 | 行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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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即将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20-01-18 |
颁发部门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废止日期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