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有机肥中砷、铅、镉、镍、铬的测定。检测限分别为:0.03 mg/kg、0.005 mg/kg、0.02 mg/kg、0.006 mg/kg、0.008 mg/kg。
废止依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肥料中复硝酚钠的限量及检测》等110项地方标准的公告(云市监公告〔2020〕8 号)。
废止依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肥料中复硝酚钠的限量及检测》等110项地方标准的公告(云市监公告〔2020〕8 号)。
标准类别 | 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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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即将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4-07-01 |
颁发部门 |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废止日期 | 2020-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