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本标准检测浓度为0.1mg/L,测定上限为4mg/L。
1.2.3铁、钻、铜离子干扰测定,加入Na-EDTA溶液,可消除300mg/L铁、100mg/L钻及50mg/L铜,对5mg/L镍测定的干扰。若铁、钻、铜的含量超过上述浓度,则可用丁二酮肟-正丁醇萃取分离除去(见附录A)。
氰化物亦干扰测定。可在测定前于样品中加入2ml次氯酸钠溶液和0.5mL硝酸加热分解镍氰络合物。
标准类别 | 行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1995-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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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1996-01-01 |
颁发部门 | 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环境保护局 | 废止日期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