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标准规定了铀、钍矿开采和选冶过程中产生的
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控制原则和要求,也规定了废物管理设施设计、运行、退役等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铀、钍矿冶设施运行和退役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对于在役的铀、钍矿冶设施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非铀、钍矿采冶作业产生的、具放射性核素的含量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废物的管理,亦应参照执行。
中实仪信网标准中心属于实验室仪器行业技术交流的非赢利性网站,本站的所有标准资料,都来自于网络和实验室同行,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技术及版权问题;
如本站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
中实仪信网联系。联系邮箱:ytanmiya@163.com 联系QQ:
。
在本站下载的所有标准资料只作为实验室仪器同行的交流学习之用,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勿作他用。正式场合使用请购买正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本站不保证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使用本站文件造成损失,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