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规范我国生物遗传资源的采集,加强对生物遗传资源的保护,促进生物遗传资源的研究和利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境内野生生物遗传资源采集的程序、技术规程和注意事项等。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野生生物遗传资源(动物、植物、大型真菌等)的采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1-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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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2-01-01 |
颁发部门 | 环境保护部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