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鱼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鱼、虾、蟹类等水产动物及其加工的废弃物为原料,经蒸煮、压榨、烘干、粉碎等工序制成的饲料用鱼粉。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3-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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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03-12-01 |
颁发部门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废止日期 |
本标准规定了鱼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鱼、虾、蟹类等水产动物及其加工的废弃物为原料,经蒸煮、压榨、烘干、粉碎等工序制成的饲料用鱼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