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修改方案的公告

   日期:2021-09-25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浏览:0    
核心提示: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生态环境部决定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进行修改。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生态环境部决定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进行修改。现公布修改方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修改方案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环保 危险废物 集中焚烧 规范 公告
  
  附件: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修改方案
  
  为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我部决定对《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进行修改,修改方案如下:
  
  一、将4.2.3的(2)修改为:焚烧厂内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距离主要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距离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气象条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二、删除6.6.1条
  
  三、将8.2.3中“回用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25.1-1989)”修改为:“回用水质应符合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日期: 2021-09-25
标签: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法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防治 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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