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日期:2020-04-1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浏览:152    
核心提示: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2020年第4号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一、各地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二、各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 12315 热线或平台举报。

       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五、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2020年1月26日
 
日期: 2020-04-11
标签: 市场监管总局 监管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野生动物 动物
 
相关法规
免责声明
1.本网中刊登的文章、数据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原创文章由中实仪信网编辑整合,转载请注明中实仪信网出处。
2.转载其它媒体的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网站刊登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对文中陈述、观 点判断保持中立,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3.如您对文章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持有异议,请与中实仪信网联系。联系邮箱:3383880279@qq.com 联系QQ:

推荐图文
推荐法规
点击排行
推荐标签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中实仪信会员交流群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