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和关键环节 第1部分:总纲》等六项标准的公告

   日期:2021-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浏览:127    
核心提示: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和关键环节 第1部分:总纲》等六项标准,现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予以发布。
  为贯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规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和关键环节 第1部分:总纲》等六项标准,现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予以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以上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对新发生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鉴定评估,或者对以上标准实施之前发生、持续至以上标准实施之后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鉴定评估,不再参照以下技术文件:
  
  一、《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损害调查〉的通知》(环办政法〔2016〕67号)
  
  二、《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土壤与地下水〉的通知》(环办法规〔2018〕46号)
  
  三、《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地表水与沉积物〉的通知》(环办法规函〔2020〕290号)
  
  四、《关于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虚拟治理成本法运用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政法函〔2017〕1488号)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0年12月29日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环境规划院,环境标准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31日印发
 
日期: 2021-03-13
标签: 生态环境 环境 鉴定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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