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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1年第71号)
日期:2021-09-22 来源: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
241
核心提示: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现予发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
医疗器械
注册
管理工作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
备案管理
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令第47号),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现予发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
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
国家药监局
2021年9月16日
日期:
2021-09-22
标签:
医疗器械
注册管理
管理工作
备案管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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