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的通知

   日期:2021-11-27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87    
核心提示: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推荐、国家药监局组织专家审评,遴选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等17家机构作为第二批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现予公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推荐、国家药监局组织专家审评,遴选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等17家机构作为第二批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现予公布。
  
  附件
  
第二批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名单
  
  1.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2.江苏省人民医院
  
  3.苏州市立医院
  
  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5.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6.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7.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8.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9.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10.烟台毓璜顶医院
  
  11.淄博市中心医院
  
  12.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13.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
  
  14.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
  
  15.重庆市中医院
  
  16.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17.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
 
日期: 2021-11-27
标签: 药品 药品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 新疆
 
相关法规
免责声明
1.本网中刊登的文章、数据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原创文章由中实仪信网编辑整合,转载请注明中实仪信网出处。
2.转载其它媒体的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网站刊登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对文中陈述、观 点判断保持中立,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3.如您对文章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持有异议,请与中实仪信网联系。联系邮箱:3383880279@qq.com 联系QQ:

推荐图文
推荐法规
点击排行
推荐标签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中实仪信会员交流群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