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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 "致病"相关的实验室检测行业法规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认定取消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7年9月25日,《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以下简称《决定》)明确取消由我部承担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认定事项,并明确了相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为进一步落实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决定》,切实保障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生物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标签:
农业部
致病
病原微生物
微生物
微生物实验
生物
2019-05-29 16:37
《质检总局农业部关于防止葡萄牙阿连特茹省低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2013年第186号联合公告)
2013年12月2日,葡萄牙农业、海洋、环境与土地规划部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报告,11月28日,阿连特茹省(DSVR DO ALENTEJO)1家农场发生H7亚型低致病性禽流感。
标签:
质检
质检总局
农业部
葡萄
致病
禽流感
2019-05-29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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