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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图读懂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 一图读懂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就《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了规章《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统一了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公众投诉举报的程序。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就《办法》公布实施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负责人就《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进行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9年12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为切实发挥企业登记注册职能,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负责人就《通知》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解读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出台《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接待等工作方式的公告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监管相关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对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口罩等防控物资生产领域价格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
  • 为进一步加强口罩等防控物资生产领域价格监管、严厉打击该领域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防控物资供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用电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落实地方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督促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电梯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 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 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 国家林草局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 《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下发以来,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查办了一批野生动物违规交易案件,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要求,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疫情期间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决定自即日起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现就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提出如下意见。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解读
  • 为便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充分领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精神,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准确适用价格法律法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各类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现对《指导意见》进行逐段、逐条、逐项解读,供广大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参考。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第二批考核和网上能力测试结果的通知
  •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评审员管理要求》等规定,现将2019年度第二批考核合格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名单、网上能力测试分数为70分及以上和免试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名单、注销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编号清单予以公布。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春节食品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
  • 春节临近,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节日热销食品专项监督抽检。
    标签: 市场监管总局 监管 食品 2020-02-05 15:29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指导,广大经营者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积极组织防疫用品生产、保障销售,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保持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但也有少数经营者借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哄抬口罩等相关商品价格,严重违背商业道德,严重违反价格法律法规。为打赢抗击疫情攻坚战、保护广大群众和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
  •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好质量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质量认证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实施,现提出如下意见。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20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
  • 计量比对作为保障量值准确一致和支撑计量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在计量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发挥计量比对作用,提升计量比对供给质量和效率,现就征集2020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分析的通告
  • 2019年下半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完成并公布3673579批次食品(含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样品监督抽检结果,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3591644批次合格,81935批次不合格,总体不合格率为2.2%,比2018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蛋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分别为0.9%、1.4%、0.4%、0.3%、1.4%,均低于总体不合格率。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落实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
  • 2019年11月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 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5大类食品497批次样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ac.nifdc.org.cn/),发现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4大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总局2019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的通知
  • 为了规范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统一文书式样,市场监管总局根据最新通过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现予印发。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
  • 为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要求,营造更优营商环境,现就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标签: 市场监管总局 监管 食品 食品经营许可 2020-01-10 13:55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9大类食品365批次样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ac.nifdc.org.cn/),发现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3大类食品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为加强国家标准样品管理,提高国家标准样品的质量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8月30日前反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意见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现就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出以下意见。
    标签: 市场监管总局 监管 优化 营商环境 环境 2020-01-04 14:11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9年童鞋等5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童鞋等5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要求,切实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加快构建长效机制,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 按照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的牵头指导下,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 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
  • 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食品中你“塑化剂”污染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食品中你“塑化剂”污染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落实食品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控油脂类、酒类食品受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俗称塑化剂)污染风险。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
  •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和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市场主体责任,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彰显强制性产品认证“保安全”本质属性,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的原则,现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作出如下调整。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命名指南(2019年版)》的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命名指南(2019年版)》,现予发布。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蛋制品、豆制品、罐头、肉制品、乳制品、食盐、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饼干、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16大类食品452批次样品进行抽检,发现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3大类食品9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9年童车等6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童车等6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调味面制品(包括俗称的“辣条”类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的公告
  • 为加强对食品抽样检验、食品安全案件调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工作的技术支撑,规范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使用,提高监管效能。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 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
  • 2019年11月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决定自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公告
  • 为指导保健食品警示用语标注,使消费者更易于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现予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 为加强认可与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根据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19〕19号)要求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答记者问
  • 2019年10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21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的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19年版)》的公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19年版)》,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以往公布的有关规定与本版本不一致的,以本版本为准。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9年休闲服装等 7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休闲服装等7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食品中大黄酚和橙黄决明素的测定》等 2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
  • 按照《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规定》有关要求,《食品中大黄酚和橙黄决明素的测定》和《食品中番泻苷A、番泻苷B和大黄素甲醚的测定》2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已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现予发布。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与皇家帝斯曼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
  • 市场监管总局收到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与皇家帝斯曼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
  •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进行了调整,制定了《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现予以发布。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9年电风扇产品(网售)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结果的通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于2019年7月至8月组织对主要电商平台销售的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风扇产品(落地扇、台扇、空气循环扇、塔扇、趴地扇等)实施了认证有效性抽查,共计抽查80家生产企业的110批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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