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日常运行要求

   日期:2020-07-02     来源:中国仪器网    浏览:219    评论:0    
核心提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运行规范》地方标准,现予以公示。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运行规范》地方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至2020年7月14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电子邮箱:xiangjili@shandong.cn

       更多详情,请登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

       节选该技术规范部分内容: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日常运行要求,包括运行的基本条件、运行中危害的预防、燃料电池系统和车载供氢系统的日常点检和维护保养、车辆启动、车辆的停放与存放、氢燃料加注、应急预案与演练等。

       本标准适用于车载供氢系统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70 MPa的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26990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技术要求》、《GB/T 29124 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示范运行配套设施规范》、《GB/T 32960.3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等等。

       氢安全预防

       燃料电池系统和车载供氢系统不可在封闭或不通风的环境下运行,应按照GB/T 24549规定和制造商要求进行操作及处理。

       车载供氢系统应符合GB/T 26990要求,具有过压保护、过温保护、氢气泄漏等监测和预防功能。

       车辆与氢浓度探测器联动的安全措施应符合GB/T 24549要求。

       对车载供氢系统进行氢气排空或置换操作时,应选择空旷位置并远离火源、电源的地方进行,保持空气流通,防止氢气积聚,对车载供氢系统进行作业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雷雨天气禁止操作。

       气瓶使用应符合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

       触电伤害预防

       燃料电池系统安全应符合GB/T 24549要求。

       燃料电池系统拆装或维护时,应先确认其输出端的电压降为安全操作电压,再进行操作。操作人员不得佩戴可能造成短路的物品并消除静电。

       在车辆维修、氢燃料加注等操作时应切断整车电源。

       高温和化学伤害预防

       在燃料电池系统工作或短时间停机时,应避免接触燃料电池系统外露部件,防止烫伤。

       应严格使用规定的冷却液并按环保规定进行回收和无害化处理,操作人员对其进行操作时应穿戴防护器具。

       燃料电池系统维护保养

       燃料电池系统维护保养内容应参照车辆制造商规定执行,维护保养项目及周期参照表B.1。

  
       车载供氢系统维护保养

       车载供氢系统维护保养内容应参照车辆制造商规定执行,维护保养项目及周期参照表B.2。


 
日期: 2020-07-02
标签: 山东省 氢燃料 氢燃料电池 燃料 燃料电池 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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