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312-2005 无公害食品 石斑鱼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石斑鱼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赤点石斑鱼(Epinephelus akaara)、青石斑鱼(Epinepelus awoare)、点带石斑鱼(Epinephelus malabaricus)、巨石斑鱼(Epinephelus tauvina)、鲑点石斑鱼的活(Epinephelus fario)、鲜石斑鱼养殖产品。其他种类的石斑鱼可参执行。
废止依据:农业部决定废止《无公害食品 葱蒜类蔬菜》等132项无公害食品农业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63号
相关链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答复信访咨询无公害食品认证及部分无公害食品标准废止后采标问题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