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 493-2005 调味油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油的名词和术语、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内以花椒、辣椒、大蒜、生姜(干姜)、葱、山苍籽(木姜籽)、鸡枞菌等植物香辛料为主要调味料,用食用植物油制成的调味油。
废止依据:贵州省质监局关于对《香猪》等47项强制性地方标准予以废止或转化的公告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5-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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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06-04-01 |
颁发部门 |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废止日期 | 2017-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