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1118-2009 大名(小磨)香油
本标准规定了小磨香油的定义、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准、包装、运输、储存。
适用于以优质芝麻为原料,采用水代法(即经筛选、漂洗、炒籽、研磨、加水、搅拌、沉淀、撇油、包装等工序)生产的作为调味品的小磨香油。
废止依据: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食品及检验方法类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9-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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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09-05-27 |
颁发部门 |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废止日期 | 2013-0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