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TZECB 0001-2013 北京二商希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豆腐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和水为主要原料,以氯化镁、硫酸钙或葡萄糖酸-δ-内酯为主要凝固剂,经过制浆、凝固、压榨或灌装充填、加温成型等工艺制作的豆腐类产品,属于非发酵豆制品。
文件来源于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管理系统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3-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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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3-07-20 |
颁发部门 | 暂无 | 废止日期 | 2016-0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