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50/ 017-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用畜禽血产品(血旺)
本标准适用于以检验检疫合格的畜,经空心刀屠宰、取血为原料,辅以水、食用盐,经灌装凝固、
蒸煮成型、包装、杀菌或灭菌等工艺制成的预包装食用畜血产品(血旺)。
相关公告: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发布16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公告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4-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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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5-07-01 |
颁发部门 |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