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除传统茶(Camellia sinesis L.O.kunts)以外,可用于食品的植物芽叶、花及花蕾、果(实)、根茎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不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或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产品。
相关公告:关于发布《食品中诺如病毒检测》等3项河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公告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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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5-05-01 |
颁发部门 |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