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白胡椒、黑胡椒、花椒、洋葱、大蒜、辣椒、八角、小茴香、枯茗、芹菜籽、生姜粉、桂皮、莳萝草、月桂叶、龙蒿叶、罗勒叶、甘牛至等一种或多种香辛料或香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如麦芽糊精、味精、食用盐、食用葡萄糖、酵母抽提物、大豆油、玉米淀粉、抗结剂(二氧化硅等)经挑选、过磁、混合、粉碎/过筛、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具有各式香辛料风味的香辛调味料产品。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7-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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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7-05-09 |
颁发部门 | 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