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物碾磨粉﹑饮用水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或不添加)鸡蛋或蛋制品﹑淀粉、盐等辅料;选择性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碳酸钠、海藻酸钠、醋酸酯淀粉、单,双甘油脂肪酸酯、丙二醇、黄原胶、山梨糖醇液、碳酸钾、栀子黄、丙酸钙、磷酸盐等,经过配料、和面﹑复面﹑醒面﹑压延﹑成型﹑包装等工艺加工而制成的,生湿面制品等。为非即食食品。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7-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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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7-07-15 |
颁发部门 | 上海宝桥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