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黑米、黑糯米、黑豆、黑芝麻、燕麦中的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麦基片、白砂糖、葡萄糖、食用木薯淀粉、麦芽糊精、植脂末、大豆肽粉、冻干苹果、冻干胡萝卜、抗坏血酸(维生素C)、食用香精、冻干红豆、冻干红枣、紫山药、紫薯、小麦、大米、玉米的一种或几种,经原料处理、真空研磨、膨化熟制、粉碎配料、包装等生产工艺加工制成的可冲调后食用的谷物餐(粉)食品。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8-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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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8-09-05 |
颁发部门 |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1-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