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添加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根据产品特性选择性添加水、植物油、食用盐、食糖、味精、水解大豆蛋白、香辛料、果蔬制品、乳制品、酵母抽提物、黄酒等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香精香料、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呈味核苷酸二钠、柠檬酸、黄原胶、山梨酸钾等食品添加剂,经原料预处理、混合搅拌、加热杀菌、(均质)、罐装、冷却等工序,制成的具有各式风味的即食液态复合调味料。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8-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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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8-09-13 |
颁发部门 | 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