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为主要原料,加或不加玉米、小米、红豆、绿豆等单一或多种辅料,经预处理、熟制、分装工艺加工而成的米饭,配以畜、禽肉及副产品、蛋及蛋制品、动物性水产品、蔬菜、植物油、食用盐、味精等单一或多种辅料,经预处理、配料、调味或不调味、熟制、包装工艺制成的米饭与菜肴包组合而成的方便米饭。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8-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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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8-11-24 |
颁发部门 | 成都顶鲜农产品种植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