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动植物油、香辛料、豆瓣、酱腌菜、豆豉、味精、鸡精、榨菜等中的几种或多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鱼(虾)干制品、食用盐、黄豆酱、白砂糖、菇类、防腐剂等,经预处理、配制(或炒制)、过滤或不过滤、包装而成的调料包,配以酱料包、油料包、粉料包、干料包、炖料包中的一种或几种辅料包,分料包装、组合而成的即食或非即食复配调料。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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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3-07 |
颁发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壹合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