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肉(猪肉、牛肉)、鲜(冻)禽肉(鸡肉、鸭肉或鹅肉)为原料,经切粒、绞碎,加入大豆组织蛋白、米糊、淀粉(小麦淀粉、马铃薯淀粉、玉米淀粉)、白砂糖、食用盐、味精、酒、香辛料、红曲红、辣椒红、高粱红、食品用香精和亚硝酸钠,添加或不添加冬菇、梅菜、干贝、虾米、干鲍鱼、干鱿鱼、芝麻、新会陈皮,经腌制拌匀后,灌入肠衣,经晾晒或烘烤而成的风味肠。本产品食用前需熟制。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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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4-01 |
颁发部门 | 江门市江海区礼乐均联腊味食品厂 | 废止日期 | 2022-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