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动植物油、香辛料、豆瓣、酱腌菜、豆豉、食用盐、味精、鸡精等中的几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榨菜、芽菜、黄豆酱、白砂糖等,经预处理、配制、炒制、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调料包,配以酱料包、油料包、粉料包、干料包中的一种或几种辅料包,分料包装、复配而成的非即食复配调料。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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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3-15 |
颁发部门 | 重庆市齐齐真味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2-25 |